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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158 條
建築物各構材之按裝時應用支撐或螺栓予以固定並應考慮其承載能力。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58條」,在建築物各構材按裝時,應使用支撐或螺栓等方式固定構材,且在固定時應考慮構材的承載能力。這表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確保構材的固定方式符合相關的安全要求,並且能夠承受預期的負載。範例資料中未提及有關該條規定的具體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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