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之建蔽率,依都市計畫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其有未規定者,得視實際情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報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定。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5條規定了基地的建蔽率的制定方式。根據該條規定,基地的建蔽率應遵循都市計畫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如果相關法令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則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制定,然後再報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定。這意味著基地的建蔽率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實際情況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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