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6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山坡地地面上之建築物至擋土牆坡腳間之退縮距離,應依左列公式計算: 一、擋土牆上方無構造物載重者: H D1≧ ──(1+tanθ) 2 二、擋土牆上方有構造物載重者: H 2Q D2≧ ──(1+tanθ+───) 2 rtH2 三、擋土牆後方為順向坡者: H 2Q 3L 2Htanθ D3≧ ── (1+tanθ+───)+───(────────C) 2 rtH2 H √1+tan2θ D1、D2、D3:建築物外牆各點與擋土牆坡腳間之水平距離(m) H:第一進擋土牆坡頂至坡腳之高度(m)。 θ:第一進擋土牆上方邊坡坡度。 Q:擋土牆上方D1 範圍內淺基礎構造物單位長度載重(t/m)。 r1 :擋土牆背填土單位重量(t /m3)。 C:順向坡滑動界面之抗剪強度(t/㎡)。 L:順向坡長度(m)。
找編章節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