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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74 條
作業廠房之樓層高度扣除直上層樓板厚度及樑深後之淨高度不得小於二點七公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74 條》,作業廠房的樓層高度必須扣除直上層樓板厚度及樑深後的淨高度,且不得小於二點七公尺。 參考資料: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營建署,2019年修正版。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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