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廠房之樓層高度扣除直上層樓板厚度及樑深後之淨高度不得小於二點七公尺。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74 條》,作業廠房的樓層高度必須扣除直上層樓板厚度及樑深後的淨高度,且不得小於二點七公尺。 參考資料: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營建署,2019年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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