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編第一條第三款陽臺面積得不計入建築面積及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款陽臺面積得不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之規定,於工廠類建築物不適用之。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73條的規定,該編第一條第三款和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款所提到的陽臺面積不計入建築面積和樓地板面積。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定不適用於工廠類建築物。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經濟部建築物技術士管理委員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2022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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