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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309 條

A 類第二組、B 類、D 類第二組、D 類第五組、E 類、F 類第一組、F 類第三組、F類第四組及G類空調型建築物,及C類之倉儲製程部分等空調型建築物,為維持室內熱環境之舒適性,應依其耗能特性分區計算各分區之外殼耗能量,且各分區外殼耗能量對各分區樓地板面積之加權值,應低於下表外殼耗能基準對各分區樓地板面積之加權平均值。但符合本編第三百零八條之二規定者,不在此限: ┌──────┬──────┬──────────────┐ │耗能特性分區│ 氣候分區 │ 外殼耗能基準 │ │ │ │(千瓦.小時/(平方公尺.年│ │ │ │)) │ ├──────┼──────┼──────────────┤ │辦公、文教、│北部氣候區 │一百五十 │ │宗教、照護分├──────┼──────────────┤ │區 │中部氣候區 │一百七十 │ │ ├──────┼──────────────┤ │ │南部氣候區 │一百八十 │ ├──────┼──────┼──────────────┤ │商場餐飲娛樂│北部氣候區 │二百四十五 │ │分區 ├──────┼──────────────┤ │ │中部氣候區 │二百六十五 │ │ ├──────┼──────────────┤ │ │南部氣候區 │二百七十五 │ ├──────┼──────┼──────────────┤ │醫院診療分區│北部氣候區 │一百八十五 │ │ ├──────┼──────────────┤ │ │中部氣候區 │二百零五 │ │ ├──────┼──────────────┤ │ │南部氣候區 │二百十五 │ ├──────┼──────┼──────────────┤ │醫院病房分區│北部氣候區 │一百七十五 │ │ ├──────┼──────────────┤ │ │中部氣候區 │一百九十五 │ │ ├──────┼──────────────┤ │ │南部氣候區 │二百 │ ├──────┼──────┼──────────────┤ │旅館、招待所│北部氣候區 │一百十 │ │客房區 ├──────┼──────────────┤ │ │中部氣候區 │一百三十 │ │ ├──────┼──────────────┤ │ │南部氣候區 │一百三十五 │ ├──────┼──────┼──────────────┤ │交通運輸旅客│北部氣候區 │二百九十 │ │大廳分區 ├──────┼──────────────┤ │ │中部氣候區 │三百十五 │ │ ├──────┼──────────────┤ │ │南部氣候區 │三百二十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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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該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09條,建築物在為達到室內熱環境的舒適性時,需要根據其耗能特性分區進行外殼耗能的計算。各分區的外殼耗能量對樓地板面積的加權值,應低於該表格中所列的外殼耗能基準對加權平均值。然而,符合第308條之二規定的建築不受此限制。 以上述者為例,該法條規定了不同類型的建築物在不同氣候區的外殼耗能基準。舉例來說,辦公、文教、宗教、照護等分區在北部氣候區的外殼耗能基準為150千瓦小時/平方公尺/年。如果某個建築物位於北部氣候區且屬於辦公、文教、宗教、照護分區,則其外殼耗能量對於該分區的樓地板面積的加權值應低於150千瓦小時/平方公尺/年。 同樣地,其他類型的建築物分區也有相應的外殼耗能基準。根據這些基準,建築物的外殼耗能量需符合規定,以確保其熱環境的舒適性。 資料來源: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台灣經濟部建築研究所,2019年。 範例參考資料: 根據上述法條,如果一所辦公大樓位於北部氣候區,且其外殼耗能量對樓地板面積的加權值超過150千瓦小時/平方公尺/年,則可能需要進行相應的節能措施或設備改善,以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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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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