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的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46-3 條中,關於分間牆之空氣音隔音構造的規定,有以下兩項款式可供選擇: 1. 鋼筋混凝土、無筋混凝土或實心磚造結構:鋼筋混凝土和無筋混凝土需要符合一定的密度和粉刷總厚度標準,而實心磚造結構需要符合一定的密度和粉刷總厚度標準。 2. 輕型鋼骨架或木構骨架結構:這類結構需要在兩側各覆蓋一層特定密度的板材,並在板材之間填充特定密度和厚度的玻璃棉、岩棉或陶瓷棉。此外,牆的總厚度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標準。 如果以上兩項款式無法滿足條件,則可以選擇具有空氣音隔音指標Rw在四十五分貝以上的其他認可材料,或者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之高性能綠建材(隔音性)。 對於昇降機道與居室相鄰之分間牆的規定,與前一項類似,鋼筋混凝土和輕型鋼骨架或木構骨架結構都需要符合特定的厚度和密度標準。同樣地,如果這些標準無法滿足,則可以選擇其他認可材料,或者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之高性能綠建材(隔音性)。 以上資訊參考自最新版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和內政部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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