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65 條,加強磚造建築物指的是在磚結構牆上下都有鋼筋混凝土過梁或基礎,左右都有鋼筋混凝土加強柱。在磚牆砌造完成後,需要再進行混凝土的澆置。而這種建築物還必須符合第四節的相關規定。 參考資料: - 內政部營建署 (2019)。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取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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