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65 條

  1. 1.加強磚造建築物,指磚結構牆上下均有鋼筋混凝土過梁或基礎,左右均有鋼筋混凝土加強柱。過梁及加強柱應於磚牆砌造完成後再澆置混凝土。
  2. 2.前項建築物並應符合第四節規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65 條,加強磚造建築物指的是在磚結構牆上下都有鋼筋混凝土過梁或基礎,左右都有鋼筋混凝土加強柱。在磚牆砌造完成後,需要再進行混凝土的澆置。而這種建築物還必須符合第四節的相關規定。 參考資料: - 內政部營建署 (2019)。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取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60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