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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70-7 條
結構牆內鋼筋之錨定及搭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結構牆之縱向筋應錨定於上下鄰接之過梁、基礎或樓板。 二、結構牆之橫向筋原則上應錨定於交會在端部之另一向結構牆內。 三、開口部上下緣之撓曲補強筋應錨定於其左右之結構牆。 四、鋼筋錨定及搭接之細節,依規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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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70-7條,結構牆內鋼筋的錨定及搭接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結構牆的縱向筋應該錨定在相鄰的上下過梁、基礎或樓板上。 二、結構牆的橫向筋原則上應該錨定在與其端部相交的另一面結構牆內。 三、開口部的上下邊緣的撓曲補強筋應該錨定在其左右的結構牆上。 四、鋼筋錨定及搭接的細節要符合相關規範的規定。 根據這些規定,結構牆內的鋼筋需要按照特定的方式進行錨定和搭接,以確保建築的結構安全性。這些規定旨在確保結構牆內的鋼筋能夠有效地傳遞力量,並在建築發生地震等力量作用下保持穩固。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2020年。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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