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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73 條
木構材不得用於承載磚石、混凝土或其他類似建材之靜載重及由其所生之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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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173條之規定,木構材不得承載磚石、混凝土或其他類似建材的靜載重及由其所生的橫力。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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