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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240 條
鋼結構之耐震設計,應依本編第一章第五節耐震設計規定,並應採用具有韌性之結構材料、結構系統及細部。其構材及接合之設計,應依設計規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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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240條,針對鋼結構的耐震設計,應符合本編第一章第五節的耐震設計規定。此外,該條款要求使用具有韌性的結構材料、結構系統和細部設計。在設計構材和接合部位時,應遵循設計規範的要求。 根據內政部八十六年五月一日修正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耐震設計的相關規定已被刪除。因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240條所提及的耐震設計規範可能需要參考其他相關法規或規範文件。 參考資料: - 內政部八十六年五月一日台內營字第八六七二六一五號函 (可在內政部官方網站找到)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最新版本可在內政部官方網站找到)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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