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527條,冷軋型鋼結構使用的材料需要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如果沒有適用的國家標準,則需要根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鋼料檢驗通則CNS2608點G52或相關的國家檢驗測試標準,或是根據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的國際通行檢驗規則進行檢驗,以確認材料符合原標示的標準,並證明符合設計規範的要求。 如果使用國外進口的冷軋型鋼結構使用鋼材,則需要具備原製造廠家的品質證明書,并且根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或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的國際通行檢驗規則進行檢驗,以證明材料符合設計規範的要求。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營建署. (2019年11月27日)。2019 營建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527 條。取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60037&FLNO=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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