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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534 條
設計撓曲構材時,應考慮其撓曲強度、剪力強度、腹板皺曲強度,並檢核在各種組合載重作用下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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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534條,設計撓曲構材時應考慮其撓曲強度、剪力強度、腹板皺曲強度,並檢核在各種組合載重作用下之安全性。這表示在設計撓曲構材(如樑柱)時,需要考慮構材各種力學性質的強度(例如屈曲、剪力等),並且在不同組合載重的情況下對其安全性進行檢核。該條款的目的是確保撓曲構材能夠承受不同載重情況下的力量,而不發生構件的破壞或變形。在設計撓曲構材時要遵守這項法規,以確保建築物的結構安全。 相關範例:假設一棟建築物有樑柱結構,設計師在設計樑柱時,需要考慮這些結構元件的撓曲強度、剪力強度以及腹板皺曲強度。設計師將依據該建築物的載重情況和使用需求,計算並設計出具有足夠強度的樑柱結構。而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建築技術規則的要求,確保樑柱結構能夠承受各種組合載重的力學作用,以確保建築物的結構安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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