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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78-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獨立基腳、聯合基腳、連續基腳及筏式基礎之分析,應符合基礎構造設計規範。
  2. 基礎板之結構設計,應檢其剪力強度與彎矩強度等,並應符合本編第六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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