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88-1 條
深基礎包括樁基礎及柱狀體基礎,分別以基樁或柱狀體基礎埋設於地層中,以支承上部建築物之各種載重。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88-1條,深基礎是指樁基礎和柱狀體基礎。樁基礎是將基樁埋設於地下,用來承受上部建築物的各種載重。柱狀體基礎則是將柱狀體建造於地層中,也是用來支撐上部建築物的載重。 舉例來說,如果一座高樓建築需要一個穩固的基礎,設計師可能會選擇使用深基礎,埋設許多基樁或柱狀體基礎,以確保建築物能夠承受住各種負載,例如風力、地震力等。這些基礎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88-1條的要求,並且需要經過相應的專業鑑定和監管。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