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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97 條

  1. 1.基樁支承力應以樁載重或其他方式之試驗確認基樁之支承力及品質符合設計要求。
  2. 2.前項試驗方法及數量,應依基礎構造設計規範辦理。
  3. 3.基樁施工後樁材品質及施工精度未符合設計要求時,應檢該樁基礎之支承功能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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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97條的規定: 1. 依據此條款,基樁的支承力應該通過樁載重試驗或其他方式驗證,以確保基樁的支承力和品質符合設計要求。這意味著在施工期間,需要進行相應的試驗來確認基樁的支承能力。 2. 該條款要求試驗方法及數量應按照基礎構造設計規範辦理。這意味著在進行試驗時,應該根據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中的相關要求進行試驗,並確保檢查的數量符合規範的要求。 3. 如果基樁的樁材品質和施工精確度未能符合設計要求,根據本條款,應該檢查該基樁的支承功能和安全性。這表示當發現基樁的品質或施工存在問題時,必須對其支承功能和安全性進行檢查,以確保建築物的結構安全。 根據上述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97條的目的是確保基樁的支承力和品質符合設計要求,並在需要時檢查基樁的支承功能和安全性。這可以通過相應的試驗和檢查來實現。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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