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水頭裝置位置與結構體之關係,應依左列規定: 一、撒水頭之迴水板,應裝置成水平,但樓梯上得與樓梯斜面平行。 二、撒水頭之迴水板與屋頂板,或天花板之間距,不得小於八公分,且不得大於四十公分。 三、撒水頭裝置於樑下時,迴水板與梁底之間距不得大於十公分,且與屋頂板,或天花板之間距不得大於五十公分。 四、撒水頭四週,應保持六十公分以上之淨空間。 五、撒水頭側面有樑時,應依左表規定裝置之: ┌────────┬────────┐ │迴水版高出梁底面│撒水頭與樑側面淨│ │尺寸 (公分) │距離 (公分) │ ├────────┼────────┤ │ ○│ 一 ─ 三○│ ├────────┼────────┤ │ 二‧五│ 三一 ─ 六○│ ├────────┼────────┤ │ 五‧○│ 六一 ─ 七五│ ├────────┼────────┤ │ 七‧五│ 七六 ─ 九○│ ├────────┼────────┤ │ 十‧○│ 九一 ─ 一○五│ ├────────┼────────┤ │ 一五‧○│一○六 ─ 一二○│ ├────────┼────────┤ │ 一七‧○│一二一 ─ 一三五│ ├────────┼────────┤ │ 二二‧五│一三六 ─ 一五○│ ├────────┼────────┤ │ 二七‧五│一五一 ─ 一六五│ ├────────┼────────┤ │ 三五‧○│一六六 ─ 一八○│ └────────┴────────┘ 六、撒水頭迴水板與其下方隔間牆頂或櫥櫃頂之間距,不得小於四十五公分。 七、撒水裝在空花型天花板內,對熱感應與撒水皆有礙時,應用定格溫度較低之撒水頭。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56 條,撒水頭裝置的位置與結構體之間的關係應該符合以下規定: 1. 撒水頭的迴水板應該是水平的,但在樓梯上時可以與樓梯斜面平行。 2. 撒水頭的迴水板與屋頂板或天花板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8公分,且不得大於40公分。 3. 如果撒水頭裝置在樑下,則迴水板與梁底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10公分,且與屋頂板或天花板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0公分。 4. 撒水頭的周圍應該保持至少60公分的淨空間。 5. 如果撒水頭的側面有樑,則應該按照左表的規定進行裝置,迴水板高出樑底面的尺寸和撒水頭與樑側面的淨距離應依照表中的數值進行安裝。 6. 撒水頭的迴水板與其下方隔間牆頂或櫥櫃頂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45公分。 7. 如果撒水頭安裝在空花型天花板內,並對熱感應和撒水有礙,則應該使用定格溫度較低的撒水頭。 以上規定可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56 條來進行確認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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