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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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橋梁設計規定如下: 一、橋梁之車道應配合橋梁二端平面車道配置佈設。 二、在橋梁結構安全無虞下,應精簡量體、造型與周邊環境景觀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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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 22 條規定了市區道路橋梁的設計要求。根據該條規定,市區道路橋梁的車道應該與橋梁的兩端平面車道相配合佈設。同時,在確保橋梁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應該精簡量體、造型並與周邊環境景觀協調。 參考資料: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內政部,2017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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