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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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規劃設計,視實際需要辦理下列調查及分析: 一、地形、地質調查及分析。 二、土地使用調查及分析。 三、交通特性調查及交通量預測分析。 四、公共設施調查及分析。 五、其他經該管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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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8條的規定,對於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的規劃設計,需要進行以下調查及分析: 1. 地形、地質調查及分析:這部分的調查是為了了解道路所在地的地形和地質特徵,以便在設計階段考慮到這些因素。 2. 土地使用調查及分析:此調查將涉及評估道路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情況,包括附近建築物的種類和功能,以及周邊土地的開發狀況。 3. 交通特性調查及交通量預測分析:這一調查旨在評估道路當前和預期的交通情況。其中包括了對交通特性的調查,例如車速、交通流量以及交通事故和塞車情況。此外,還需要預測未來的交通量,以確保設計能夠應對未來的交通需求。 4. 公共設施調查及分析:這部分的調查將涉及評估道路周邊的公共設施,如街燈、排水系統、行人天橋等,以確保設計能夠與這些設施相協調。 5. 其他經該管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根據實際需要,還可能需要進行其他相關的調查和分析,這取決於當地的情況和特殊需求。 舉例來說,對於一個道路的設計,可能需要進行一個地形測量,以確定地勢變化和可能的土壤穩定性問題。同樣地,對於交通特性的分析,可能需要收集和分析一段時間內的交通數據,以確定車流量的高峰時間和交通拥擠程度。此外,該管主管機關可能還會要求進行其他調查和分析,如水質檢測或環境影響評估,以確保道路設計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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