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警察法18

快速跳轉

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之武器彈藥,其統籌調配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警察法第18條規定,各級警察機關與警校之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由內政部訂定,槍彈屬中央管制的國家資源。

Q · 警察的配槍是他自己的嗎?由誰管?

不是。依警察法第18條由內政部統籌調配

依警察法第18條,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的武器彈藥,其統籌調配辦法由內政部訂定。意思是槍枝彈藥是高度管制的國家資源,誰能領、領多少、用完怎麼繳回、報廢怎麼處理,都有一套中央統一規則,個別警察不能把配槍當個人財產處置。

白話解讀

很多人以為警察的配槍就像私人物品,掛在腰上就是「他的槍」。錯了。警察法第18條把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的武器彈藥,全部納入「統籌調配」,調配辦法由內政部訂定。意思是,槍和子彈是高度管制的國家資源,誰能領、領多少、用完怎麼繳回、報廢怎麼處理,都有一套中央統一的調度規則。一個警察不能把配槍當自己的財產隨意處置,連警校的訓練用槍彈也在這張調配網裡。看懂這條,你就明白為什麼台灣警察用槍、繳槍的紀律這麼嚴,因為從制度源頭,槍彈就不是「個人的」,而是被統一控管的流動資源。

法律定性

警察法第18條為授權性(委任立法)規定,將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之武器彈藥納入中央統籌調配,並授權內政部訂定具體調配辦法。其規範核心在於武器彈藥的「源頭調配與管理」,與規範開槍時機的警械使用條例、規範民間持有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分屬不同層次。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警察的配槍算他自己的嗎?

不算。武器彈藥由中央統籌調配(警察法第18條授權內政部訂定調配辦法),警察是依規定領用,調職、退休或勤務結束都要依規繳回,槍彈始終是國家管制的資源。這也是為什麼警察槍枝遺失會被嚴肅追究,因為脫離調配紀錄的槍,在制度上等於一個重大破口。

Q2警察什麼時候可以開槍,是這條規定的嗎?

不是。第18條管的是武器彈藥的統籌調配(誰能領、怎麼繳回),警察什麼情況能開槍是另一部法律警械使用條例在管。很多人把兩者混為一談,但出事時要查的法律完全不同,搞清楚是調配管理出問題還是使用時機出問題,是釐清責任的第一步。

Q3警察法第18條在規範什麼?

規範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武器彈藥的統籌調配,授權內政部訂定調配辦法,使槍彈成為中央列管資源。

Q4什麼叫武器彈藥統籌調配?

由中央統一規劃領用、分配、繳回與報廢,讓每一支槍、每一發子彈都留在可追蹤的紀錄裡。

Q5警察的配槍是個人財產嗎?

不是,是依規領用的國家管制資源,調職、退休、勤務結束都要繳回。

Q6誰有權訂定調配辦法?

內政部,這是警察法第18條明文授權的對象。

Q7警察的槍枝如何領用與繳回?

依內政部訂定的統籌調配辦法辦理,全程登記造冊,調職退休須依規繳回。

Q8警察槍枝遺失要怎麼處理?

依調配與管理規定通報追查並追究責任,因為脫離紀錄的槍是制度上的重大破口。

Q9警校訓練用槍彈如何管理?

同樣納入中央統籌調配網,發放數量與消耗都須登記,不是學校想發多少就發多少。

Q10如何查證警察法第18條最新版本?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 pcode D0080001 第18條,並比對立法院修法動態。

Q11警察法第18條 vs 警械使用條例差在哪?

第18條管武器的調配與管理(源頭),警械使用條例管開槍的時機與要件(使用當下)。

Q12警察法第18條 vs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差在哪?

第18條規範警察內部武器調配,槍砲條例規範民間武器的全面禁限與刑罰。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警察法第18條警械使用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規範對象警察機關與警校的武器彈藥調配警察使用警械的時機與種類民間持有武器的全面禁限
管制階段源頭調配(領用、繳回、報廢)使用當下(要件、比例原則)持有資格(製造、運輸、持有)
授權/主管授權內政部訂定調配辦法規範員警執勤用槍合法性刑事處罰民間非法持有

警察法第18條

規範對象
警察機關與警校的武器彈藥調配
管制階段
源頭調配(領用、繳回、報廢)
授權/主管
授權內政部訂定調配辦法

警械使用條例

規範對象
警察使用警械的時機與種類
管制階段
使用當下(要件、比例原則)
授權/主管
規範員警執勤用槍合法性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規範對象
民間持有武器的全面禁限
管制階段
持有資格(製造、運輸、持有)
授權/主管
刑事處罰民間非法持有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警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警察法第 18 條規定:「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之武器彈藥,其統籌調配辦法,由內政部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警察法第 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