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使用條例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本條例於其他司法警察人員及憲兵執行司法警察、軍法警察職務或經內政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警械使用條例 第1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最新筆記
yanming8586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司法警察、軍法警察、駐衛警察之準用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