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15

快速跳轉
  1. 1.廠商經營槍砲、彈藥輸出入貿易、主要組成零件製造外銷或製造魚槍內銷、外銷及槍枝保養營項目者,應檢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公司申請時,應另檢附經濟部准之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應加公司圖章及負責人章。
  2. 2.前項廠商申請許可時,其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廢止其許可: 一、犯故意殺人、重傷害、強盜、搶奪、妨害性自主、擄人勒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或本條例等案件經判決有罪確定,或犯上開規定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施用毒品或管制藥品以外迷幻物品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經二次以上裁定處罰確定。
  3. 3.經許可之廠商,其負責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經起訴者,自起訴之日起,暫停受理該廠商第十六條第一項之申請;其負責人經無罪判決確定者,得依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5條,原住民可以根據其傳統習俗文化,申請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的獵槍或魚槍,只要符合下列規定: 1. 必須是成年人。 2. 沒有受到監護或輔助宣告。 3. 沒有因犯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六項規定的罪行而確定,或者沒有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的情況。 參考資料: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與第15條第2項 範例:如果一名原住民年滿成年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且沒有犯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六項規定的罪行或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的情況,他可以申請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的獵槍或魚槍。同樣地,如果一名漁民在實際從事沿岸採捕水產動物的需要,且沒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各款的規定,他可以申請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的魚槍。

  • 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核定名詞
  • 正本名詞
  • 名詞
  • 撤銷名詞
  • 廢止名詞
  • 故意名詞
  • 重傷害名詞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規
  • 人口販運防制法法規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法規
  •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法規
  • 上開名詞
  • 有期徒刑名詞
  • 輔助宣告名詞
  • 社會秩序維護法法規
  • 裁定名詞
  • 起訴名詞
  • 第十六條第一項條文
  • 無罪判決名詞
  •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16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廠商經營槍砲、彈藥輸出入貿易、主要組成零件製造外銷或製造魚槍內銷、外銷及槍枝保養營業項目者,應檢…」(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