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16

快速跳轉
  1. 1.前條第一項規定許可之廠商得申請經營槍砲、彈藥輸出入貿易、主要組成零件製造外銷或製造魚槍內銷、外銷或槍枝保養務,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逐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申請書。 二、供外銷者,應檢附外商訂單或足資證明其製造外銷之文件,並附中文譯本;進口者,應檢附契約書或委託書。 三、槍砲、彈藥型號、型錄、產品之平面及立體設計圖,並附有比例尺標記等資料一式六份及數量明細表。 四、廠商所屬或委託製造槍砲零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正本或影本;檢附影本者,應加公司、工廠圖章及負責人章。 五、產品加工各工序之協力廠商名稱及地址等資料。
  2. 2.製造供外銷之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製造完成應經公司或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查驗後,始得出口;並於出口之翌日起七日內,檢附出口報單出口證明聯副本報查驗之警察局備查。
  3. 3.進口、製造魚槍完成後,應向公司或工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發查驗證,始得於合法經營相關營業項目之體育用品社、魚具店及潛水器材社等商店陳列、販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了原住民或漁民申請製造、運輸、持有自製獵槍或魚槍的程序和要求。根據該條第1款規定,申請人應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警察(所)分駐(派出)所層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主管機關應於收到申請書的翌日起十五日內核復申請。如果核復通過,申請人應在收到許可函的翌日起一個月內自製完成或持有獵槍,並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查驗烙印給照及列冊管理。如果逾期未完成或持有獵槍,原許可就失效。 根據第2款,持有許可的自製獵槍或魚槍外出的持有人,應隨身攜帶執照。如未攜帶,可能有違規之虞。 根據第3款,如果持有人的戶籍所在地變更,應在變更的翌日起一個月內,連同執照和異動申報書,分別向變更前和變更後的警察分駐(派出)所層轉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異動登記。 這些規定是根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所制訂的,這些法規的目的是為了管理槍砲的製造、運輸和持有,並確保公共秩序和安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規定:「前條第一項規定許可之廠商得申請經營槍砲、彈藥輸出入貿易、主要組成零件製造外銷或製造魚槍內銷、外銷…」(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