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26 條(加重處罰之行為)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依本法處罰執行完畢,三個月內再有違反本法行為者,得加重處罰。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2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最新筆記
wei0815
3 months ago
檢警調單位
執行完畢
doriswang
2 years ago
警察類科
不以「同條款」為必要
chaichai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整月計算!!
chaichai
3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1/1-3/1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