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52 條(拘留之執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裁定拘留確定,經通知執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強制其到場。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huanghaku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無適用提審法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