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違警罰法22

快速跳轉

沒入,於裁決時併宣告之。 沒入之物如左: 一 供違警所用之物。 二 因違警所得之物。 前項沒入之物,除違禁物外,以屬於違警人所有者為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違警罰法第22條規定了沒入的內容及適用情況。根據這條法條,沒入是指在裁決時同時宣告的強制性措施。沒入的物品分為以下兩種: 1. 供違警所用之物。 2. 因違警所得之物。 在這兩種沒入物品中,除了違禁物之外,只有屬於違警人所有者的物品才可以進行沒入。違警罰法第22條的相關範例很少,但可以參考其他相關法規,例如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6條的規定,可以認定屬於違警人所有者的物品進行沒入。

  • 沒入名詞
  • 宣告名詞
  • 違禁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違警罰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違警罰法第 22 條規定:「沒入,於裁決時併宣告之。 沒入之物如左: 一 供違警所用之物。 二 因違警所得之物。 前項沒入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違警罰法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