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42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42 條已刪除,不再適用;原規範經修法整併移列至其他現行條文承接。
Q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42 條還有效嗎?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42 條已遭刪除,現行法不再適用。原條文於修法時因制度整併與條文重新編排而刪除,相關規範已移列至其他現行條文承接。引用舊資料看到本條時,應改查整併後的現行條號,避免依據失效條文主張權利。
白話解讀
本條已刪除,現行法不再適用。原條文屬入出國及移民法收容相關章節,後因制度整併與條文重新編排而刪除,相關規範已移至其他現行條文承接,查找時應改依現行條號。
法律定性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42 條為已刪除條文,現行版本不再列有實質內容;其原規範事項經修法整併後,由其他現行條文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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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42 條是什麼?▾
已刪除條文,現行法不再列有內容,僅供修法沿革查考。
Q2第 42 條刪除後規範跑去哪了?▾
經修法整併重新編排,由其他現行條文承接,應依現行條號查找。
Q3條文標示「(刪除)」是什麼意思?▾
代表該條已被修法移除,不再是現行有效規範,但條號保留以維持後續條號不變動。
Q4第 42 條刪除後我要查哪條?▾
回到入出國及移民法現行版本,依章節找承接的現行條文,或從第 1 條立法目的與相鄰現行條文判斷。
Q5怎麼確認一條法條是不是已刪除?▾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該法現行條文,內容顯示「(刪除)」即為已刪除,並可查修法沿革確認刪除時點。
Q6「刪除」和「廢止」差在哪?▾
刪除是單一條文被移除(整部法仍有效),廢止是整部法律失效。第 42 條屬前者。
Q7舊判決引用第 42 條還算數嗎?▾
該判決依當時有效條文作成仍有效,但不能再援引本條主張新權利,現行案件須依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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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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