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1 分鐘1 分鐘1 分

入出國及移民法84

快速跳轉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4條已刪除,無現行效力;相關處罰規範請參照現行第82、83、85、86條。

Q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4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現行罰則看 82、83、85、86 條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4條已於歷次修法中刪除,目前無實質規範效力。原本的處罰要件多移列至現行第82、83、85、86條等罰則條文。引用本條號已無實益,應改引現行對應條文。

白話解讀

這條條文已經被刪除。它原本屬於入出國及移民法的罰則章,在歷次修法中因規範重整而走入歷史,相關的處罰要件不是被移列到其他條文,就是因政策調整而不再單獨處罰。對今天的你來說,引用這個條號已經沒有實質意義,真正有效的規範要回到現行的82、83、85、86等罰則條文去找。

法律定性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4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該法罰則章。經歷次修法重整後刪除,其規範或移列他條、或不再單獨處罰,現已無適用價值。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4條是什麼?

已刪除的罰則條文,無現行效力,原規範多移列至第82、83、85、86條。

Q2第84條刪除了,現在要看哪一條?

回到現行罰則章,依行為態樣對應第82、83、85、86條等條文。

Q3條文刪除等於該行為合法了嗎?

不一定。多數情況是要件移列他條,行為仍可能受罰,須逐條確認。

立法沿革 2

(0961130 全文修正)

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入出國未經查驗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保障國家安全,對於未經查驗入國或出國之行為,應加重其處罰,爰將原條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移至本條,並提高罰鍰之金額,俾遏阻此類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治安之違法行為,以強化安全管理機制。

(1120530 刪除)

(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61130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為保障國家安全,對於未經查驗入國或出國之行為,應加重其處罰,爰將原條文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移至本條,並提高罰鍰之金額,俾遏阻此類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治安之違法行為,以強化安全管理機制。

(1120530 刪除)

(刪除)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入出國及移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84 條規定:「(刪除)」(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8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84 條的立法沿革共 2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