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平時考核獎懲種類如下: 一、獎勵:嘉獎、記功、記大功。 二、懲處:申誡、記過、記大過。
重點摘要警察平時考核獎懲分獎勵與懲處兩類,獎勵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為申誡、記過、記大過。
Q · 警察的獎懲分成哪幾種?
獎勵三級(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三級(申誡、記過、記大過)。
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2條,警察人員平時考核的獎懲分為兩大類各三級:獎勵由輕到重是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由輕到重是申誡、記過、記大過。這六級不只是名稱,而是會依考績法折算累積(三次嘉獎可折一次記功、三次申誡折一次記過),最終換算成年終考績等第、考績獎金與升遷資格的計量單位。
警察的功與過,不是一句「表現好」或「出包了」就帶過,而是被切成精確的六個等級。獎勵三級:嘉獎、記功、記大功,由輕到重。懲處三級:申誡、記過、記大過,同樣由輕到重。為什麼這個分級對一名警察是切身大事?因為它不是榮譽稱號,是會換算成考績、考績獎金、升遷資格的硬通貨。三個嘉獎可以累積成一個記功,三個記功累積成一個記大功;反過來,記過累積到一定程度,年終考績會被打到難看的等第,甚至牽動去留。你站在哪一格,決定的不只是面子,是錢和前途。
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2條為獎懲種類的定義性規範,將警察平時考核的賞罰切分為「獎勵」與「懲處」兩類,各設三個等級:獎勵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為申誡、記過、記大過,構成警察賞罰制度的六級刻度基準。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的折算規定,三次嘉獎折算一次記功,三次記功折算一次記一大功;懲處方面三次申誡折算一次記過,三次記過折算一次記一大過。警察獎懲種類(本標準第二條)與此一致。內行人提示:這個累積會進年終考績,平時零星的嘉獎別不當一回事,年底會變成實質的考績等第差距(本數據請以現行法為準)。
單一個記過不會直接丟工作,但懲處會累積:記過累積、或無獎勵抵銷而達一定大過數,年終考績可能被列丁等,丁等即面臨免職問題。功過之間可以相抵。內行人提示:被記過後最該做的不是焦慮,是趕快確認有沒有可相抵的功、過是否事實正確、有無申訴空間,時間窗口很短(本數據請以現行法為準)。
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二條,警察平時考核的獎懲分為兩類各三級:獎勵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為申誡、記過、記大過。內行人提示:這六級是計量單位,真正影響職涯的是它如何折算進考績與升遷(本數據請以現行法為準)。
依本標準第2條分兩類六級:獎勵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為申誡、記過、記大過。
獎勵由輕到重是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由輕到重是申誡、記過、記大過,兩類對稱各三級。
對警察日常工作表現的經常性賞罰,結果折算累積進年終考績與升遷資格。
記大功重於記功;獎勵三級由輕到重為嘉獎、記功、記大功。
確認落點與事實 → 盤點可相抵的功 → 30日內依保障法提復審或申訴。
在同年度功過相抵窗口內,整理具體事證循獎懲程序爭取對應獎勵抵銷。
獎懲折算後影響年終考績等第,列甲等才有滿額考績獎金,懲處則拉低等第。
記過較重;申誡是最輕懲處,三次申誡才折算一次記過。
懲處累積使年終考績列丁等即面臨免職,須視當年功過抵銷後結算。
| 類別 | 等級 | 輕重 | 折算關係 | 考績影響 |
|---|---|---|---|---|
| 獎勵 | 嘉獎 | 最輕 | 三次嘉獎折一次記功 | 墊高年終考績等第 |
| 獎勵 | 記功 | 中 | 三次記功折一次記一大功 | 顯著拉升等第與獎金 |
| 獎勵 | 記大功 | 最重 | 獎勵最高單位 | 強力推向甲等 |
| 懲處 | 申誡 | 最輕 | 三次申誡折一次記過 | 輕微影響平時考核 |
| 懲處 | 記過 | 中 | 三次記過折一次記一大過 | 拉低等第 |
| 懲處 | 記大過 | 最重 | 懲處最高單位 | 累積足量列丁等面臨免職 |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