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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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至第九條之規定,於受託人變更之情形,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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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海洋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第20條,當受託人變更時,可以適用該辦法第7條至第9條的規定。 這些規定主要涉及信託許可的程序,包括許可申請、文件及資訊的提供要求,受託人的資格要求等。變更受託人可能涉及到這些規定中的一些要求和程序的調整。具體的例子可能包括受託人更換後需提交變更文件和相關信息,以確保信託的可持續性和合法性。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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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