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室內停車空間使用之滅火藥劑,以第三種乾粉為限。
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01條,室內停車空間使用的滅火藥劑應限定為第三種乾粉。這表示在室內停車場中,只能使用第三種乾粉類型的滅火器作為滅火工具。以最新的參考資料來看,我們可以參考台灣內政部消防署所發布的《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最新版,以獲得更詳細的要求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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