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13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緊急廣播設備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連動時,其火警音響之鳴動準用第一百十三條之規定。
  2. 緊急廣播設備之音響警報應以語音方式播放。
  3. 緊急廣播設備之緊急電源,準用第一百二十八條之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