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13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緊急廣播設備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連動時,其火警音響之鳴動準用第一百十三條之規定。
- 緊急廣播設備之音響警報應以語音方式播放。
- 緊急廣播設備之緊急電源,準用第一百二十八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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