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17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滑杆及避難繩索,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長度以其裝置位置至地面或其他下降地點之等距離長度為準。 二、滑杆上端與下端應能固定。 三、固定架,依前條第三款第一目之規定設置。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7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