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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政府應積極促進原住民族與國際原住民族及少數民族在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宗教、學術及生態環境等事項之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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