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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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第 1 條是根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制定的。根據該法第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的設置辦法可以由相關機關制定。根據這個辦法,可以規定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的資格、權益、職責等內容。例如,辦法可以規定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學歷或培訓認證,並且負責推廣、教授、保存和研究原住民族語言等工作。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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