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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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防願景之勾勒及國防政策之建議;軍事互信機制之規劃及管制。 二、國軍軍事戰略計畫作為。 三、國防報告書之編纂及發行。 四、國軍軍制、組織、兵力結構、總員額及人力編設之策訂。 五、本部與所屬組織業務權責劃分及任務職掌之核議。 六、國軍軍事投資之彙總、協調、審查及額度分配;建案整體獲得規劃書之審定、督導與作業規定之研擬及釋義。 七、軍事交流合作政策之擬訂、指導及管制;各司令部對美軍售會議執行及專案管理之督管。 八、國防安全及區域安全之事務研析。 九、國防軍事事務革新趨勢、未來戰爭型態趨勢、威脅及作戰概念之綜合研析。 十、其他有關戰略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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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國防部處務規程第5條涉及戰略規劃司的職掌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防願景勾勒及國防政策建議:負責制定國防願景並提出國防政策建議,以確保國家安全和發展。同時,負責軍事互信機制的規劃和管理,以維護國家的軍事安全。 二、國軍軍事戰略計畫作為:負責制定國軍的軍事戰略計畫,這些計畫是指導國軍行動和作戰的重要文件。 三、國防報告書之編纂及發行:負責編纂和發行國防報告書,該報告書涵蓋國家的國防情況和安全威脅的評估。 四、國軍軍制、組織、兵力結構、總員額及人力編設之策訂:負責訂定國軍的軍事組織、兵力結構、總人員和人力編制。 五、本部與所屬組織業務權責劃分及任務職掌之核議:負責協商和確定本部和所屬組織之間的業務權責分工,以及各項任務的職掌。 六、國軍軍事投資之彙總、協調、審查、額度分配,建案整體獲得規劃書之審定、督導與作業規定之研擬及釋義:負責彙總、協調、審查國軍軍事投資項目,並分配預算。同時,負責審定、督導和制定相關規範和作業流程。 七、國際軍事事務合作政策與交流及各司令部軍售會議執行之審議:負責制定國際軍事合作政策和交流,並審議各司令部的軍售會議。 八、戰略情報資料、國軍整體戰略環境、國防安全及區域安全之事務研析:負責分析和研究戰略情報資料、國軍整體戰略環境,以及國防和區域安全事務。 九、國防軍事事務革新趨勢,未來戰爭型態趨勢、威脅及作戰概念綜合研析:負責綜合研究國防軍事事務的革新趨勢、未來戰爭型態趨勢、威脅和作戰概念。 十、其他有關戰略規劃事項:處理其他與戰略規劃相關的事項。 以上解釋的來源是國防部官方網站的《國防部職掌》,該文件最新版本發佈於2021年10月19日,可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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