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訓練階段之政治教育成績,佔訓練總成績百分之二十,政治教育成績不及格者留訓。
根據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第34條,新兵訓練階段的政治教育成績佔訓練總成績的百分之二十,若政治教育成績不及格,則需留訓。這條法條旨在強調政治教育的重要性,並確保新兵在訓練期間能夠獲得適當的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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