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職專長之增加、修訂及廢止,均以命令行之。
根據提供的資料,國軍人員分類規則第15條規定了軍職專長之增加、修訂及廢止的方式為命令。具體而言,這意味著關於軍職專長的任何改動必須通過命令來執行。然而,資料中並未提及任何具體的法律來支持這一點。因此,關於國軍人員分類規則第15條的問題,我無法提供更多關於該條具體法律依據的解答。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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