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軍職專長熟練水準之區分規定如左: 一、進入資格:凡對某種軍職專長,可能或部分合格,但尚未到達熟練水準者,謂之進入資格。 二、完全資格:已全部具備軍職專長所要求之資格,且已到達熟練水準者謂之完全資格。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