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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兵役法 第 13 條

  1. 1.受軍官、士官教育者,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完成應受教育,仍應依法服行其應服之兵役時,其已受之入伍及軍事訓練時間,得折算為應服現役時間。
  2. 2.前項受教育者,其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及服役處理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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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兵役法第13條規定,受軍官、士官教育者因病或其他事故無法完訓,已受的入伍及軍事訓練時間可折算為應服現役時間。

Q · 軍校讀一半退訓,當兵要重頭算嗎?

依兵役法第 13 條,受軍官、士官教育者因病或其他事故無法完訓、仍須服兵役時,已受的「入伍訓練」與「軍事訓練」時間可折算為應服現役時間。但僅限軍事相關訓練,學科課程不算;折算後如何接續服役,依國防部訂定的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及服役處理辦法辦理。

白話解讀

軍校生最害怕的不是訓練辛苦,是訓練到一半因為生病、家裡出事或學業跟不上,被迫退訓。心裡那股「這兩年白讀了,還要從頭服一年兵役」的恐慌,幾乎每個面臨退訓的軍校生都嚐過。但兵役法第 13 條告訴你:不會白費。只要你已經完成的「入伍訓練」和「軍事訓練」時段,都可以折算到你應服的兵役時間裡。注意這裡的限定,法律只認軍事相關訓練,不認你修的學科課程、英文課、人文教育那些時數。第二項更重要:國防部依此條授權訂出整套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後該怎麼接續服役的辦法。換句話說,你的退訓不是丟回原點,而是有明文程序可走。

法律定性

兵役法第 13 條為軍校退訓的役期折算規範:受軍官、士官教育者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完成教育,仍依法服兵役時,其已受之入伍及軍事訓練時間得折算為應服現役時間,並授權國防部訂定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後的服役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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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軍校讀兩年生病退訓,要重新從零開始當兵嗎?

不用。兵役法第13條規定已受的入伍訓練和軍事訓練時間可折算到應服的兵役時間。關鍵兩點:只有軍事相關訓練算,學科課程不算;怎麼折、何時報到看國防部訂的退學休學開除學籍服役處理辦法。拿到退訓公文時務必確認有無寫清楚『已受訓練天數』,沒寫事後補正非常麻煩。

Q2怎麼算折算時數?退訓就會自動算好嗎?

不會自動。折算由戶籍地兵役單位依國防部辦法和學校移送的訓練紀錄處理,學校資料不完整就照不完整算。折算後的剩餘役期還牽涉軍種與單位編配,屬兵役行政裁量;對結果有意見可走訴願,但須在收到處分書30天內提出。

Q3軍校退訓兵役怎麼算?

已受的入伍及軍事訓練時間折算為應服現役時間,剩餘役期依國防部辦法核算。

Q4兵役法第13條是什麼?

規範受軍官、士官教育者中途退訓時的役期折算,是軍校生退訓的權益保障條款。

Q5什麼訓練時間可以折算兵役?

只有入伍訓練與軍事訓練時間,學科課程、英文、人文教育時數不算。

Q6退學休學開除學籍服役處理辦法是什麼?

國防部依本條第二項授權訂定,規範軍校退訓後報到、編配與剩餘役期計算的命令。

Q7軍校退訓折算怎麼辦理?

備妥退訓原因書面紀錄→要求公文載明已受訓練天數→查國防部辦法→保存退訓證明。

Q8怎麼確認折算的訓練天數沒算錯?

退訓手續時要求學校書面載明『天數』非『期間』,公文發出後更正須走行政救濟。

Q9對折算結果不服怎麼救濟?

對兵役處分不服,於收到處分書30日內提訴願。

Q10折算後剩多少役期由誰決定?

由戶籍地兵役單位依國防部辦法與學校移送紀錄核算,屬兵役行政裁量。

Q11軍校生折算 vs 一般役男折算差在哪?

本條僅適用受軍官、士官教育者;一般義務役男的訓練折算規定在兵役法另一區塊。

Q12因病退訓 vs 開除學籍退訓折算有差嗎?

折算範圍相同(限軍事訓練),但接續服役程序依國防部辦法分別處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可折算不可折算
折算範圍入伍訓練、軍事訓練時間學科課程、英文、人文素養、領導力教育
適用對象受軍官、士官教育者一般義務役男(另有規定)
啟動程序依國防部退學休學開除學籍服役處理辦法非自動接續,須辦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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