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 第 27 條
下列人員為後備軍人,應受後備管理: 一、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在現役期間因故離職或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為後備役者。 二、常備兵在現役期間停役、退伍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為後備役者。 三、預備軍官、預備士官之未應召入營或退伍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兵役法第 27 條規定常備軍官士官、常備兵、預備軍官士官在退伍、結訓或未應召的情況下自動成為後備軍人,應受後備管理。
Q · 退伍之後就跟軍隊沒關係了嗎?
依兵役法第 27 條,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常備兵的離職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以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預備軍官士官未應召入營或退伍,這六種情境的當事人均自動成為後備軍人,需受後備管理。具體義務包含應召教育/臨時/動員召集、戶籍與聯絡方式變更通報、出國申報等。退伍儀式結束的那一刻,常備役身分結束,後備役身分立刻生效。
白話解讀
退伍那天你以為人生終於跟軍隊脫鉤了,但這條法律告訴你:你只是換了一個身分標籤,從「常備軍人」變成「後備軍人」。差別在哪?最直接的是教育召集和臨時召集還可能找上你,戶籍遷移要通報,出國要查詢役政狀態。這條的真正重要性是它列舉了三種會變成後備軍人的情境:常備軍官士官離職退伍解召、常備兵停役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預備軍士官未應召或退伍。注意第二款的最後一個情境:「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意思是現在很多 4 個月軍事訓練役男(俗稱 4 個月兵)結訓後也自動進入後備軍人管理體系。很多年輕人結訓回家以為「兵役完成了」,沒注意到自己在法律上是後備軍人,後續還有教育召集的義務。
法律定性
兵役法第 27 條為後備軍人身分取得之列舉條款,列明六種自動納入後備管理的情境:常備軍官士官現役期間因故離職、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為後備役;常備兵停役、退伍或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為後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未應召入營或退伍。本條構成台灣後備動員體系的身分入口,連動後備管理規則、教育召集、戶籍管理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後備軍人是什麼?▾
依兵役法第 27 條,退伍、結訓或未應召的軍官士官兵自動列入後備管理。後備軍人雖回歸民間生活,仍須履行召集、戶籍通報、出國申報等義務。
Q24 個月軍事訓練結訓後算後備軍人嗎?▾
算。民國 100 年修法第二款增訂「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者」為後備役,4 個月軍訓役男結訓即自動成為後備軍人。
Q3後備軍人要當到幾歲?▾
依役別不同,常備兵後備役至 36 歲,軍官後備役可達 50-58 歲(依官階)。具體除役年齡可向戶籍地公所役政課查詢。
Q4收到教育召集令怎麼辦?▾
依時報到,若有重病、家中變故、出國等不可抗力事由,可在召集令載明期間內向後備指揮部書面申請延期或免除。
Q5後備軍人怎麼變更地址?▾
戶籍遷移後須主動通報戶籍地公所役政課及後備指揮部,避免召集令送達不到被認定違反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Q6後備軍人出國需要申請嗎?▾
短期出國(一年內)多數不需事前申請,但長期出國定居或工作須辦理後備軍人出境申報,避免被通緝或召集到時無法返國。
Q7後備軍人 vs 補充兵差在哪?▾
後備軍人是退伍或結訓後的常備役轉入身分;補充兵則是依兵役法第 23 條規定的另一類兵源,戰時依年次徵召作戰。
Q8沒收到召集令是不是表示已除役?▾
不是。沒收到可能是地址未更新、聯絡方式錯誤,或當期梯次未被抽中。除役需依年齡及兵役法第 28 條條件達成才生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items |
|---|---|
| 兵役身分 | [ { "type": "常備軍人", "duration": "現役期間(依役別 4 個月至 4 年以上)", "義務": "在營服勤、受訓、執勤", "薪餉": "現役薪餉" }, { "type": "後備軍人", "duration": "退伍/結訓後至除役年齡(最長至 58 歲)", "義務": "應召教育/臨時/動員召集、戶籍通報、出國申報", "薪餉": "應召期間支領現役薪餉" }, { "type": "補充兵", "duration": "戰時依年次徵召", "義務": "依國防需要施以軍事訓練或編組", "薪餉": "應召期間支領" }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