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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兵役法 第 40 條

戰時或常事變時,依前條第一款實施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之際,國家為支持戰爭保留前後方所不可缺少之人員,於作戰無妨礙時,對此項人員,得逐次列入召集;於應需員額無妨礙時,得儘後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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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兵役法第 40 條規定戰時動員時,國家為保留前後方不可缺少之關鍵人員,得將其逐次列入或儘後召集,使其留守原崗位。

Q · 戰爭爆發時,發電廠、晶圓廠的關鍵人員一定要上前線嗎?

依兵役法第 40 條,戰時動員時國家為保留「前後方所不可缺少之人員」,在作戰無妨礙、應需員額無妨礙的雙重前提下,可將關鍵崗位人員逐次列入召集或儘後召集,使其繼續留在原崗位(如發電、運輸、通訊、軍工生產)。但這是國家依戰略決定,非個人申請,也非永久豁免,員額一旦不足仍會被召集。

白話解讀

戰爭來了,誰先上前線?不是隨機抽籤,也不是「年輕的先上」這麼簡單。這條法律藏著一個你大概從沒聽過的概念:「儘後召集」。意思是國家在動員時,會主動把某些人「排到最後面」才召集,因為這些人就算戰爭爆發,也必須留在原本的崗位上,國家才轉得動。誰會被排到最後?通常是發電廠工程師、糧食運輸調度員、醫院關鍵醫師、軍工廠技術工人這類「後方支援的關鍵人才」。這條的權力在中央,不是你自己主張就有效。但知道這個機制存在的人,跟不知道的人,在戰時會做出完全不同的職涯選擇和心理準備。

法律定性

儘後召集為兵役法第 40 條建立的戰時人力調度機制:國家於動員召集時,將「前後方所不可缺少之人員」在不妨礙作戰與員額的前提下排於召集順序之後,使其留守原崗位,以維持後方電力、運輸、通訊、醫療與國防工業的運轉。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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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儘後召集是什麼?

戰時國家把關鍵崗位人員排在召集順序之後、留守原職的機制,依兵役法第 40 條。

Q2儘後召集和緩召差在哪?

緩召是個人申請暫緩(第41條),儘後召集是國家為戰略主動後排,方向相反。

Q3誰會被儘後召集?

發電、運輸、通訊、醫療、軍工等前後方不可缺少的關鍵人員。

Q4儘後召集等於不會被召集嗎?

不是。只是順序往後,員額不足時仍會被召集,非永久豁免。

Q5關鍵基礎設施員工戰時要入營嗎?

視崗位是否被認定不可缺少,可能被要求留守原職而非立即入營。

Q6儘後召集是自己申請的嗎?

不是。由國家依作戰與員額狀況決定,個人無法主張。

Q7動員召集順序怎麼排?

依第39條軍職專長、階級、年齡等排序,第40條再對關鍵人員加一層後排。

Q8晶圓廠工程師戰時會上前線嗎?

若崗位被列為不可缺少,國家可依第40條使其留守,但非絕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儘後召集(第40條)緩召(第41條)免役(第4條)
發動主體國家依戰略決定個人申請、經核定法定身心條件
性質順序後排,非免除暫緩,期滿仍召免除兵役義務
典型對象後方關鍵人才在學、家庭重擔、低收入戶等身心障礙或痼疾達標準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韓國병역법상 전시·사변 시 기간산업체 종사자 등의 소집 연기 제도(近似,非逐條對應)
🇨🇳 中國国防动员法/兵役法中关键岗位人员的缓召动员安排(近似)
🇩🇪 德國Arbeitssicherstellungsgesetz(保留戰備關鍵勞動力,近似)
🇺🇸 美國Selective Service System — occupational deferment(關鍵職業緩徵,近似)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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