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卹受益人在領受年撫金期間,憑撫卹令得享受之權利,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根據《軍人撫卹條例第30條》,在領受年撫金期間,撫卹受益人憑撫卹令可以享受該權利,該權利的辦理依據是有關法令的規定。根據這條法條的內容來看,我們無法知道具體的辦理過程和規定,需要參考相關的法律以獲取更多資訊。根據上文提到的內容,軍人撫卹金是由政府與軍人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的,而撫卹金的核給以及發給必須先經過申請審定並作成處分,然後才確定取得撫卹金的領受權。所以,在領受年撫金期間享有的權利應該是根據撫卹令所規定的內容辦理。但詳細的辦理過程和規定需要參考相關法令來確定。
海軍撫卹與陸軍同。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
撫卹受益人在領受年撫金期間,憑撫卹令得享受之權利,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二十五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海軍撫卹與陸軍同。
條次變更。
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二十五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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