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本法所規定禁止及限制事項,無論新設、變更、改築之房屋、倉庫並其他之建築物或堆積物等,應限期令其拆除,如係變更地形應令其回復原狀,倘在限期內不能完全除去回復原狀或其所施方法不適合時,要塞司令部得逕自執行或命第三人代執行之,其費用由違背者擔負。
《要塞堡壘地帶法》第8條規定了對於違背該法所規定的禁止和限制事項的處分方式。根據該條款的規定,如果新設、變更、改築的房屋、倉庫或其他建築物或堆積物等違背禁止和限制事項,應該限期拆除或回復原狀。如果在限期內無法完全拆除或回復原狀,或者方法不適用,要塞司令部有權直接執行或命令第三人代為執行,相關費用由違背者承擔。 根據參考資料,這一條款的適用範圍是要塞堡壘地帶,並且提供了對於違反禁止和限制事項的建築物的具體處分方式。如果違反行為不能在限期內完成,要塞司令部有權直接執行或命令第三人代為執行拆除或回復原狀的工作,而相關費用則由違反者承擔。 參考資料: 1. 「要塞堡壘地帶法」(2009年修正版本),第8條 2. 防砲壘工程圖說維護指引,內政部消防署(2020),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986&article_id=9342
左列各項,在第一區內,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新設。 一、前條第一項所規定外之房屋、倉庫及其他建築物等。 二、水車、風車及水井。 三、竹籬及木造圍牆。 四、墳墓。
犯第四條第一款或第六條第三款之禁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違背本法所規定禁止及限制事項,無論新設、變更、改築、增築之房屋、倉庫並其他之建築物或堆積物等,應限期令其自行拆除。如係變更地形,應令其回復原狀。倘在限期內不能完全除去或回復原狀或其所施方法不適合時,官署得逕自執行或令第三者執行之。其費用由違背者擔負。
違背本法所規定禁止及限制事項,無論新設、變更、改築之房屋、倉庫並其他之建築物或堆積物等,應限期令其拆除,如係變更地形應令其回復原狀;倘在限期內不能完全除去回復原狀或其所施方法不適合時,要塞司令部得逕自執行或命第三人代執行之,其費用由違背者擔負。
左列各項,在第一區內,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新設。 一、前條第一項所規定外之房屋、倉庫及其他建築物等。 二、水車、風車及水井。 三、竹籬及木造圍牆。 四、墳墓。
犯第四條第一款或第六條第三款之禁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違背本法所規定禁止及限制事項,無論新設、變更、改築、增築之房屋、倉庫並其他之建築物或堆積物等,應限期令其自行拆除。如係變更地形,應令其回復原狀。倘在限期內不能完全除去或回復原狀或其所施方法不適合時,官署得逕自執行或令第三者執行之。其費用由違背者擔負。
違背本法所規定禁止及限制事項,無論新設、變更、改築之房屋、倉庫並其他之建築物或堆積物等,應限期令其拆除,如係變更地形應令其回復原狀;倘在限期內不能完全除去回復原狀或其所施方法不適合時,要塞司令部得逕自執行或命第三人代執行之,其費用由違背者擔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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