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法 第 4 條(戒嚴情況之呈報)
宣告戒嚴時,該地最高司令官應將戒嚴之情況及一切處置,隨時迅速按級呈報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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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該題問及戒嚴法第4條(戒嚴情況之呈報)的內容。根據該法條的規定,宣告戒嚴時,該地最高司令官應將戒嚴之情況及一切處置,隨時迅速按級呈報總統。戒嚴法旨在規範在特定狀況下政府對於公民的行使權力,其中第4條明確規定了最高司令官必須向總統報告戒嚴情況和相應的處置措施。具體範例可參考相關戒嚴時期的歷史案例或報導文件。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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