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書於必要時,得由郵局或電報局發送之,遇郵局或電報局發生故障時,有徵用權者得先以電話將徵用書之內容通知接受徵用書者,提前實施徵用,事後仍迅速送達徵用書。
回答:根據軍事徵用法施行細則第23條的規定,當徵用書的發送遇到郵局或電報局故障時,有徵用權的人可以先通過電話將徵用書的內容通知接受徵用書的人,並在之後迅速送達徵用書。這允許在郵局或電報局無法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提前實施徵用措施,以確保及時達到徵用的目的。這條法規的參考依據是軍事徵用法。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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