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實彈射擊時,當地憲警單位應接受射擊單位請託,協助警戒人員嚴禁民眾潛入靶場或演習場內,檢拾彈頭、破片或未爆彈,違者送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該法規,國軍進行實彈射擊時,當地憲警單位有義務接受射擊單位的請託,協助監管並防止民眾進入靶場或演習場內,同時也要檢拾彈頭、破片或未爆彈等危險物品,並將違法者送交給警察機關處理。 參考資料: 國防部國內安全法令 https://www.mnd.gov.tw/Intranet/Frame2.4.5/drglobal/fleet/fnxk/photo/index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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