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 9 條
中央各機關主管之動員準備方案,區分如下: 一、精神動員準備方案:由教育部主管。 二、人力動員準備方案:由內政部主管。 三、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方案:由經濟部主管。 四、財力動員準備方案:由財政部主管。 五、交通動員準備方案:由交通部主管。 六、衛生動員準備方案:由衛生福利部主管。 七、科技動員準備方案:由科技部主管。 八、軍事動員準備方案:由國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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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9條的規定,中央各機關主管負責制定不同領域的動員準備方案。具體的分工如下: 1. 精神動員準備方案:由教育部主管。 2. 人力動員準備方案:由內政部主管。 3. 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方案:由經濟部主管。 4. 財力動員準備方案:由財政部主管。 5. 交通動員準備方案:由交通部主管。 6. 衛生動員準備方案:由衛生福利部主管。 7. 科技動員準備方案:由科技部主管。 8. 軍事動員準備方案:由國防部主管。 以上是根據法律規定所應當由各主管機關負責制定的動員準備方案。這些方案的內容應該與各機關的職責和專業相關,以確保全民防衛動員工作的有效執行。 參考資料: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9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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