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規則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每一測量業務於工作完成後,均應撰寫測量報告書,其內容包括計畫名稱、工作編組、工作方法、使用裝備、測量精度、起訖日期,及遭遇困難與解決方法等附於測量成果,以供爾後使用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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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測量業務於工作完成後,均應撰寫測量報告書,其內容包括計畫名稱、工作編組、工作方法、使用裝備、測量精度、起訖日期,及遭遇困難與解決方法等附於測量成果,以供爾後使用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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