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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測量規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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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測量業務於工作完成後,均應撰寫測量報告書,其內容包括計畫名稱、工作編組、工作方法、使用裝備、測量精度、起訖日期,及遭遇困難與解決方法等附於測量成果,以供爾後使用之參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測量規則第14條,每一個測量業務在完成後都應該撰寫測量報告書,其中包括計畫名稱、工作編組、工作方法、使用裝備、測量精度、起訖日期,以及遇到的困難和解決方法等資訊。這些報告書作為參考資料,供日後使用。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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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測量規則第 14 條規定:「每一測量業務於工作完成後,均應撰寫測量報告書,其內容包括計畫名稱、工作編組、工作方法、使用裝備、…」(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測量規則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