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泰爾各答法,編製觀測星表,由基本恆星之視位置表內選出天頂南北之星對,其天頂距差不得大於廿五分,赤經差不得逾十分鐘,星等差不得大於二者,如不能選得適當之星時,亦可用一九五○鮑斯星表 (B.B-OSS:General Catalogue of33342 stars For Epoch 1950 簡稱GC) 選定。
根據測量規則第148條,應使用泰爾各答法編製觀測星表。這種方法是從基本恆星的視位置表中選擇天頂南北的星對,並且天頂距差不能超過25分,赤經差不能超過10分鐘,星等差不能超過2。如果找不到合適的星星,也可以使用1950年的鮑斯星表(簡稱GC)進行選擇。 根據參考資料,泰爾各答法(Tirgul-Tirgul法)是一種測量星表中基本恆星的方法,通常用於觀測的定位和校正。這種方法最初是由以色列的測量師Yekutiel Yefeh雅各·亞伏在1948年提出,用於解決當時以色列需要建立新的國土測量網時所遇到的問題。 鮑斯星表 (B.B-OSS: General Catalogue of 33342 stars for Epoch 1950,簡稱GC)則是一個收錄了3萬多顆恆星的星表,它是根據1950年的位置和運動資訊編製的。這個星表包含了恆星的赤經、赤緯、星等等相關資訊,可供測量和觀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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